恩施仲裁委员会(简称恩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设立的。恩仲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
秘书处是恩仲的常设办事机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领导,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
恩施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20多名,均为在法律、经贸等相关领域中具有资深专业水准、且道德品行良好的专家和学者,仲裁员的专业遍及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买卖租赁、金融保险、公司股权、国际贸易等领域,可为各种复杂经济纠纷提供专业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