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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恩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恩施市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号)防疫要求,恩施仲裁委员会现就防疫期间相关仲裁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7日起暂停现场立案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若需办理立案业务,建议通过微信、电话、邮寄的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需要仲裁咨询的,请优先选择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
三、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开庭时间变更,仲裁秘书会提前告知各位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请各位仲裁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知悉。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发布更新通知。本委将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为您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
恩施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