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指南】什么是仲裁协议?

更新时间:2018-07-06   编辑:admin   点击次数:0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合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存在,不因合同的终止、无效而终止或无效。
  
  恩施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责编:田枭桀
  
  编辑:恩小仲
  
  恩施仲裁
  
  恩施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8月14日依法设立,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秘书处是恩仲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内设综合部、受案部、业务发展部、调解中心。
  
  *受案范围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示范仲裁条款(合同中直接约定)
  
  第X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示范仲裁协议(合同外单独约定)
  
  双方因履行《***合同》(合同编号为***)发生纠纷,经协商均同意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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