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18-08-31   编辑:admin   点击次数:0

恩施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询价公告
 
恩施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根据需要对利川市办事处的办公场所进行装饰装修,现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装饰装修公司,现邀请各装饰装修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市办事处办公场所装饰装修项目。
2.项目限价:130000.00元内。
二、公司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装饰装修服务能力;
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三、报价
1.装饰装修公司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相关的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询价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装修设计、主材辅材、税金、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三包范围内)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装饰装修公司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装饰装修公司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装修质量、时间及地点
1.地点:利川市胜利大道8号房屋一楼。
2.装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的,满足“装修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装修所用材料必须环保、质优价廉,应该有合格证等)。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
六、报价方式
1.公司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装饰装修方案计划书。
 2.参与报价者须将方案计划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18年9月10日前递交到恩施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41号恩施仲裁委员会
收件人:陈永昭、方海艳   联系电话:82521111
3.报价方案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方案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5)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或装修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田枭桀、方海艳、陈永昭组成,田枭桀任组长。
2.确定采用装饰装修公司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询价采购报告书。报价经询价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八.签订合同
成交装修公司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装修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18-8252111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