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成立当日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9-04-26   编辑:admin   点击次数:0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8个“法制宣传日”。

 

 

      今年12月4日,也是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恩施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成立日。

 

 

 

       为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民普法平台作用,让群众了解仲裁制度并通过仲裁来解决民商事纠纷。12月4日,恩施仲裁委员会在利川办事处成立当日积极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仲裁法宣传资料、讲解仲裁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群众今后有了纠纷,在利川就可以申请仲裁;同时仲裁员杨昌慧也利用仲裁法律知识给群众解答了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建筑施工、保险合同等有关问题。很多群众表示,通过咨询更加了解仲裁,利川办事处的成立是个好消息,申请仲裁再也不用多跑路,将来只要在家门口就可以通过仲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共接待前来咨询法律相关问题的群众5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指南》等仲裁宣传资料100余份。
 

 

 

 

      恩施州政府法制办科长陈宽才,利川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广连等领导指导、参加了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并参观了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陈宽才对利川办事处的成立给与了高度评价,并指出通过此次宣传,让大家增加了对仲裁自愿、专业、高效等优势的了解,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了仲裁法治意识。贺广连表示,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的成立,为利川市增添了又一条快捷、便利、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新渠道。
 

 

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

电话:0718-7996299;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8号(市运管所对面)。

 

 

来源:恩施仲裁委员会

编辑:恩小仲

责编:田枭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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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8月14日依法设立,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秘书处是恩仲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内设综合部、受案部、业务发展部、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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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示范仲裁条款(合同中直接约定)

     第X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示范仲裁协议(合同外单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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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

电话:0718-7996299;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8号(市运管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