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周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0-07-02   编辑:admin   点击次数:0

恩施仲裁委员会
公  告
 
(2019)恩仲公告字第97号
向周:
       申请人恩施市中昊商贸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恩仲字第97号。本委于2019年9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更换仲裁员决定书、告知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期限届满后次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恩施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41号 
 联系电话:(0718)82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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