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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仲裁委员会
公 告
(2024)恩仲字第93号
向雷:
本委受理湖北高登兄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4)恩仲字第93号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一楼104室
联系电话:(0718)825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