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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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其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普法等事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二)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民商事程序及实体法律。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3月1日后出生)。(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恩施仲裁委员会。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报名表在恩施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esac.org.cn/index.html),公众微信平台“恩施仲裁”下载。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3月1日(逾期提交的不予收取)。
(二)资格审查。恩施仲裁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
面试由恩施仲裁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职责要求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缺少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将以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其面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组织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二)考察。由恩施仲裁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情况时,由恩施仲裁委员会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恩施仲裁”微信公众号和“恩施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对公开选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恩施仲裁委员会对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或能否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等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表提交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恩施仲裁委员会招聘政策及报名等问题咨询电话:0718-8252111、82521132024恩施仲裁委员会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