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之星】五期: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田凤

更新时间:2018-12-06   编辑:admin   点击次数:0

  田凤: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专业:金融证券类、房地产类、经贸合同类。

【专家简介】
       田凤,男,1977年生,湖北恩施人,中共党员,湖北新理念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新理念律所支部书记,OTC场外市场专家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投融资风险管理师,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高级工程合同咨询师,恩施州第七届政协委员,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兼职教师,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恩施分中心·培训教师,债权清收全国律师联盟副主席,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协会常务理事。
  
  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先后在恩施州第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创办新理念律所并在该所执业至今。2014年被评为“恩施州优秀律师”,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评为'‘恩施州十佳律师“,2017年3月再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7月被表彰为“恩施州优秀共产党员”。
  
【仲裁心语】
       田凤:追求真理,匡扶正义,一直是我作为法律人追求的梦想。律师、仲裁员虽同为法律行业,但角色的不同对自身来说是挑战更是要求。于我而言仲裁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担当,身为仲裁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足于案件本身,兼顾法理与情理,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的空间,切实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真正诉求,将仲裁审理牢牢掌控在制度之内。为此,我要求自己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办过程中,细心细心再细心,中立中立再中立,灵活处理各类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商事仲裁目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在恩施仲裁委员会,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来源:恩施仲裁委员会

编辑:恩小仲

责编:田枭桀


 

 恩施仲裁 

 

     恩施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8月14日依法设立,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秘书处是恩仲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内设综合部、受案部、业务发展部、调解中心。

*受案范围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示范仲裁条款(合同中直接约定)

     第X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示范仲裁协议(合同外单独约定)

     双方因履行《***合同》(合同编号为***)发生纠纷,经协商均同意提请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

*联系我们 

恩施仲裁委员会:

电话:0718-8252111、8252113、15826668201;

邮箱:1515267002@qq.com;

微信号:eszc0718-8252111;

网址:http://esac.org.cn/index.html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41号。

恩施仲裁委员会利川办事处:

电话:0718-7996299;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8号(市运管所对面)。